[摘要] 日前,记者从市税务部门获悉,一季度,全市已为11289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纳税人,按新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共减免企业所得税2575万元。
税收新政惠及赣州市小微企业
今年一季度共减免企业所得税2575万元
日前,记者从市税务部门获悉,一季度,全市已为11289户符合条件小微企业纳税人,按新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共减免企业所得税2575万元。
今年3月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文件,自今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从2014年调整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扩大至所有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以内小微企业,均可享受这一优惠。
据了解,5年来,国家已连续4次调整了小微企业减半征税范围的标准,从2010年的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一下扩大到2015年的20万元以下,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将有利于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目前,赣州市税务部门正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在线交流等方式,多平台和渠道宣传和解读小微企业所得税新优惠政策,保证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罗志彪曾垚记者陈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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