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赣县率先试水社会房源用于公共租赁用房
赣县率先试水社会房源用于公共租赁用房
拟租房源需符合哪些条件?
赣县市民周女士:我听说赣县创新保障性住房筹集方式,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在我市率先试水社会房源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拟租赁赣县城区社会房源用于公共租赁住房。不知道具体如何操作,租金如何确定?
房源必须产权清晰
“如果房屋的土地性质不是出让商住,尚未取得全部产权,超过使用年限,且有安全隐患的二手房将不列入房源登记范围。”赣县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说,房源应位于赣县城区(梅林镇)范围内,房屋面积控制在50至80平方米的成套住宅房,能满足住房保障对象基本生活需求(通水、通电),且位置相对集中。另外,租赁社会房源用于公租房的房源,必须产权清晰,相关资料合法齐全,无权属纠纷,无安全隐患。据了解,符合租赁条件的产权所有人可向赣县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申请登记,在申请登记时应持企业、单位证明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等。若为共同财产,需提供共有人书面委托书。申请登记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至29日(双休日正常接受登记),申请登记地点为赣县房产局“两房”办办公室。
租金控制在7至9元每平方米
赣县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租赁社会房源用于公租房租金的确定综合考虑同区位市场价格、物业状况、装修情况以及配套设施等,每月租金将控制7至9元每平方米,具体标准根据房源所在地分为不同档次,届时赣县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将会同赣县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城建局组成询价审核小组,根据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监测情况进行确定,并报赣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所有准备条件齐全后,赣县房管局将与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的房屋产权人所有人进行洽谈,并组织询价审核小组对房屋质量安全、租金标准进行实地勘查。赣县房管局与房屋产权所有人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应在6年以上(含6年),每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递增5%。租赁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按年度一年一次性支付给产权所有人。支付租金时房屋产权所有人应向赣县房管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租金收取正式发票。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国家征收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房屋租赁税费由房屋产权所有人承担。(曾惠记者赖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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