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10日,从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赣州市中心城区今年将对5500多户棚户区居民实行棚户区改造,其中章贡区约2600户、经济开发区2131户、南康区860户。此次改造,对国有土地上的私有住宅鼓励货币安置。
9月10日,从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赣州市中心城区今年将对5500多户棚户区居民实行棚户区改造,其中章贡区约2600户、经济开发区2131户、南康区860户。此次改造,对国有土地上的私有住宅鼓励货币安置。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项目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在推进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对国有土地上的私有住宅实行货币安置具有多重意义,有利于棚户区居民(被征收人)自主选择住房,方便群众就业、就学、就医;有利于减少安置过渡时间,加快住房安置工作;有利于消化存量商品住房,稳定商品住房交易量;同时有利于棚改安置后续管理,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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