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赣州市民刘先生:我是赣州铝厂的一名住户,已经将自己的房子卖了,签订了合同,对方还付了定金,可是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无法过户。
赣州市民刘先生:我是赣州铝厂的一名住户,已经将自己的房子卖了,签订了合同,对方还付了定金,可是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无法过户。
1日上午,在赣县人民医院,刘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烦心事:他是做生意的,近日将自己位于赣州铝厂内的住房卖给了一客户,合同已经签订了,对方定金也付给他了,连东西都搬进去了,双方便准备去办理过户手续。可是在办理过程中发现,他的房子产权证是赣州市房产部门颁发的,可是房子所处的位置却在赣县境内,坐标信息不在赣州市区,按要求过户信息必须坐标信息和产权信息相匹配才能完成,因此他的房子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对方拿不到产权证自然不放心,自己收不到房款也给生意上资金周转带来影响。
据此,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刘先生这种情况以前没有遇到过,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像赣州铝厂这样位置在赣县但管辖权在赣州市的情况,类似的还有赣州农校等有关单位,这些住户大概还有近千户,他们住房的管辖单位与所在的地理位置不一致,不符合现行不动产登记地理信息与产权信息相匹配的要求。作为执行人员,他们只有按规则办事,处理这种问题还有待上级部门协调。
就此问题,记者还采访了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人员,据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刘先生面临的问题关键是土地性质的问题。他说,像赣州铝厂这些单位当时建房用地是划拨土地,不是商品房用地,这些单位在将房产转给个人后,未将房产用地转换成商品房用地,土地还不属于房屋产权人,类似刘先生这样的情况,首先是应该弄清楚房子的土地性质,至于房子的产权信息与坐标信息不匹配的问题,可以通过拥有产权信息的一方移送给拥有坐标信息的另一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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