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记者从赣州市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下达了我市2019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4500万元,占全省的23.7%。
近日,记者从赣州市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下达了我市2019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4500万元,占全省的23.7%。资金主要用于宁都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石城县高田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于都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寻乌县城北新区污水管网工程、大余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5个项目建设,推动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下一步,对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强化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将项目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严格执行按月调度,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督促项目所在地在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并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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