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维护湿地公园安全,保护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近日,赣州市林业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通知》,明确严禁在湿地公园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度假村等建设项目!
为维护湿地公园安全
保护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近日,赣州市林业局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通知》
明确严禁在湿地公园范围内
从事房地产、度假村等建设项目!
一起来看看!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湿地公园
保护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局:
2018年12月20日—2019年1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开展了专项巡查,巡察组反馈市林业局对湿地公园管护不重视,要求加强湿地公园保护管理。为维护湿地公园安全,保护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认识。湿地是重要的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湿地公园是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湿地公园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为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有部分湿地公园存在重申报轻建设、重开发轻保护、重经营轻管理等现象,导致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存在不少问题,影响了湿地公园的健康发展。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深化对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湿地公园建设理念,坚持“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原则,转变重申报轻建设、重开发轻保护、重经营轻管理的现象,切实维护湿地公园安全,促进全市湿地公园健康有序发展。
二、切实加强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各县(市、区)林业局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湿地公园保护管理。
一是要加强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建设。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湿地公园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提高湿地公园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是要强化湿地公园制度建设。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在严格执行有关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现湿地公园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三是要加大湿地公园巡护管理力度。湿地公园要聘请专职管护人员,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湿地公园安全。
四是要严格控制工程项目建设占用湿地公园土地行为。严禁非法改变湿地公园范围和擅自征收、占用湿地公园土地等行为,严禁在湿地公园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对确需征收、占用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的,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从严控制,并向省林业局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积极争取社会力量保护湿地公园安全。全市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要在湿地公园范围公布破坏湿地资源和湿地公园设施举报电话,积极争取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共同参与维护湿地公园安全。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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