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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全民健身中心、文轩路项目土地将被征收

赣州官方实播台  2019-04-18 10:04

[摘要] 为了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满足市民体育健身需求,加快赣州市全民健身中心、文轩路项目的建设,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拟决定对赣州市全民健身中心、文轩路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为了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满足市民体育健身需求,加快赣州市全民健身中心、文轩路项目的建设,推进征收与补偿工作,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拟决定对赣州市全民健身中心、文轩路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房屋征收范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赣州市全民健身中心、文轩路等项目用地范围位于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管理处坪路村,具体征收范围为蓉江三路以东、赣南大道以南、105国道以西、高坪康居小区以北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详见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房屋征收范围最终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赣州市全民健身中心、文轩路项目土地将被征收

二、房屋征收部门

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赣州市全民健身中心、文轩路等项目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承担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三、其他相关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税务、公安等有关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将暂停办理下列手续:

(1)户籍登记(婚姻、出生、学校毕业、退伍以及刑满释放等户籍登记除外);

(2)各类经营许可证照;

(3)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及施工许可;

(4)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5)房屋抵押、转让登记;

(6)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以及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续期登记。

3.近期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工作,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以及土地使用权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请征收范围内单位和居民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刘先生

地   址 :赣州蓉江新区创业路6号

联系电话:0797-816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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