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06月05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SX01-01地块项目征收土地告知书。告知书详情如下:
2019年06月05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SX01-01地块项目征收土地告知书。告知书详情如下:
因SX01—01地块建设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征收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黄沙村部分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基础设施用地。
二、征地位置
(一)拟征收土地位于水西镇黄沙村。
四至范围:黄沙村城市用地以南,黄沙村采矿用地以北,黄沙村草地以东,黄沙村村庄以西。(详见征地红线图)
(二)所在图幅:涉及G50G051015等一幅图。
三、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水西镇黄沙村黄沙坳组、大水龙组等村民小组的土地(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一)土地面积:约51.49亩(以现场调查确认面积为准)。
(二)主要地类:水塘、果园、草地、旱地、村庄等(以现场调查确认地类为准)。
五、征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及青苗、附着物补偿按省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原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章贡区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相关事宜的函》(赣市国土资函〔2015〕59号)和市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告知书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八、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当事人对土地和青苗、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凭合法权属证件或其他证明资料,及时向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申请权属纠纷处理。
特此告知。
联系单位: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赤珠岭1号
联 系 人:刘 权
联系电话:18770738609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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