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小编获悉,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赣州市中心城区 10 分钟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2017-2030年)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近日,小编获悉,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赣州市中心城区 10 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2017-2030年)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章 规划总则
第1条 规划背景
自 2016 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推进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便捷化,完善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高度重视,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的通知及意见,要求建立多层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对城市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医疗卫生、养老、社会福利等涉及民生的主要公共服务设施,提出布局要求和分级配置标准。为贯彻国家、省、市等提出的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地指导赣州市的城市建设,完善中心城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特制定《赣州市中心城区 10 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基本概念
本次专项规划将 “10 便民生活圈”定义为是以社区为基本的生活单元,10 慢行距离为服务半径的公共设施服务圈。
第3条(略)
第4条 规划范围
本次专项规划的范围为: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用地面积约 285 平方公里,人口约 285 万。
土地使用规划图(控归层面)
组团划分及控规居住用地分布图
第5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 2017-2030 年。其中近期为 2017-2020 年,远期为2021-2030 年。
第6条 规划内容
本次《10 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的主要规划内容包含 13 项设施,根据设施的建设形式,可分为独立占地的设施和社区配建的设施两大类。其中社区配建的设施 6 项,独立占地的设施 7 项。
第7条
(略)
表 1-1:10 便民生活圈规划内容一览表
第二章 规划原则、目标及策略
第8条 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方便居民
本规划充分考虑便民设施建设内涵广泛的特点,与赣州市中心城区各片区控规以及教育、医疗、文体、商贸、市政公用等方面的有关专项规划综合衔接,对社区配建及独立占地两个类型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分别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配套,以满足居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
2、资源整合、共建共享
本次规划涉及的社区配建设施和独立占地设施具有数量多、与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特点,在规划中贯彻集约节约用地、发挥集聚效应的思路,对服务半径重合、设施选址要求相近、有条件合并设置的各类设施提出整合的思路,便于各类设施的共建共享。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城市空间根据建设时序分为老城区、新城区及未来规划建设新区等,根据功能又分为居住片区、商业片区、产业片区等,各类空间属性不同,对各类便民设施的需求也不同,因此本规划根据不同的片区属性,提出不同的配置要求及建设标准,以适应各片区不同的需求。
4、科学布局、适度超前
随着城市及社会科技的不断发展,生活的方式及业态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如智慧城市、共享单车、绿色出行、线下支付等等。因此,应结合时代的发
展,合理确定规划内容,根据适度超前的原则,对各类设施进行科学布局,合理确定规划的技术路径。
第9条 规划目标
1、设施规划目标
(1)社区配建设施规划目标
①科学合理划定各类社区
按照便于居民自治、便于居民生活、便于城市管理、便于规划管理与控制的城市社区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划定各类城市社区。
②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设施
根据不同的社区类型,制定不同的配建设施类型及建设标准,至规划期末建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③优化社区服务内容
针对现有社区服务空间不足,类型参差不齐的状况,提出各社区需要配置的功能组成,建筑面积千人指标和控制值,建立社区专业服务规范便利的体系。
④扩大社区服务的覆盖面
至规划期末,社区配建设施综合覆盖率达到全社区覆盖,建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2)独立占地设施规划目标
①优化设施布点,提升设施服务覆盖面
按照“10 生活圈”的要求,结合居民实际需求,对现状可达性有所欠缺的各类独立占地设施进行补充,对各片区控规提出适当的调整建议,达到近期“补短板”、远期“达标准”。
2、设施建设目标
(1)近期建设目标(2020 年)
社区配建设施:根据本次专项规划的要求,现状社区至 2020 年需补齐完善相应的社区配建设施。
独立占地设施:根据现状设施可达性分析,现状建成区范围内可达性较差的区域,应逐步完善相应的设施。
(2)远期建设目标(2030 年)
社区配建设施:根据本次专项规划的社区划分,按照本次专项规划的社区配建设施建设要求,建成相应的社区配建设施。
独立占地设施:对于本次规划提出的设施优化布局建议,完善相关区域的控规设施布局,规划期末根据控规建成相应设施。
第10条 规划策略
1、社区划分:尊重现状、边界明晰
在社区的划定上,对于河套老城区、赣县梅林老城区、南康蓉江老城等社区划分成熟的区域,规划充分尊重现状,对此类社区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对于已经基本建成但社区划分尚不完善的区域如章江新区,在充分尊重街办(乡镇)意愿的基础上,对其现状社区划分进行细化;
对于蓉江新区、南康东山新区等处于建设初期的城市新区,则根据用地功能和社区划分原则进行划定。所有社区辖区边界尽量以道路、河流水系等明显的边界为主,做到便于管理、边界明晰。
2、功能构成:因地制宜、底线控制
在社区配建设施的功能安排上,充分根据社区的不同区位、主要用地功能等分为居住类、商业类、工业类及高校类等类型,安排不同的功能构成(如工业、商业、办公等类型社区对社区养老设施不做安排),并且对各类设施的配置标准设置不同的折算系数。同时对各类设施的设置标准设定了底线值,以保证各类设施运转的需求。
3、空间布局:集中安排、方便快捷
在空间布局上,对于社区配建类设施尽量做到集中安排,以发挥其效应,集约节约用地。并且要求其临道路设置,主要出入口临道路,避免之前出现的商业开发小区将社区用房安排在小区内部,社区用房出入不便的尴尬。
对于独立占地的设施,根据可达性分析提出改善的建议,对于需要新增的各类设施,本次规划提出初步的选址意向,将其反馈至各控规,以保证这类设施的空间落实。
4、建设模式: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对于独立占地(如小学、初中等)须由政府主导建设的设施,规划提出须由政府进行主导建设;对于其他独立占地的设施(农贸市场、公共停车场)等,规划提出可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建设模式;对于社区配建的各类设施可以由规划部门在出具规划条件时明确配建标准,由市场完成建设。
第三章 社区划分规划
第11条 社区划分原则
1、以现状社区管辖范围为参考,优化社区布局;
2、确定社区具有适应的规模,以人口规模为主要参照,用地规模为辅;
3、社区边界均衡规整,便于单元管理和规划控制;
4、保持社区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相对完整性;
5、社区划分应尽可能以城市道路和自然地理边界等要素为依据。
规划社区划分图
划分社区类型分布图
第12条 社区类型划分
根据社区的不同区位、主要用地功能等进行分类,共分为标准居住社区、旧城居住社区、新城居住社区、工业生产社区、商业办公社区、高校园区社区六大类。
第13条 社区规模指标
1、标准居住社区大致按照 0.8-1.2 万人,面积约 0.5-1 平方公里进行划定。
2、考虑到中心城区不同区域的现状建设情况、土地资源情况、功能构成、居住人口密度、用地类型等方面的差异性,规划社区规模应依据不同社区类型设定一定的调整系数。
表 3-1:不同类型社区规模的调整系数参考值
第14条 社区总体布局
根据《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社区划分及社区人口划定,参照中心城区各片区的控规用地情况及人口规模,将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进行社区重新划分,确定各社区的人口规模,中心城区共有规划社区368 个。
第15条 章贡区社区划分规划
章贡区主要分为东外街道、南外街道、赣江街道、解放街道、水南镇、水东镇、水西镇、沙石镇、沙河镇等 9 个乡镇(街道),共划分社区129 个,规划人口 91.5 万人。
第16条 蓉江新区社区划分
蓉江新区主要分为潭口镇、蟠龙镇、潭东镇等 3 个乡镇(街道),共划分社区 52 个,规划人口 50.1 万人。
第17条 经开区社区划分
经开区主要分为凤岗镇、唐江镇、三江乡、黄金街道、湖边镇、蟠龙镇、太窝乡等 7 个乡镇(街道),共划分社区 75 个,规划人口 68.3万人。
第18条 南康区社区划分
南康区主要分为蓉江街道、东山街道、唐江镇、龙岭镇、镜坝镇、太窝乡等 6 个乡镇(街道),共划分社区 82 个,规划人口 78.9 万人。
第19条 赣县区社区划分
赣县区主要分为梅林镇、储潭镇、茅店镇等 3 个乡镇(街道),共划分社区 30 个,规划人口 27.6 万人。
(具体划分图表可登陆赣州市自然资源局查看)
第四章 社区配建设施标准研究
第20条 社区配建设施类型
纳入本次专项规划的社区配建设施主要包含 5 大类 6 项设施,分别为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社区文化活动站、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体育健身场所。
表 4-1:社区配建设施项目类型一览表
第21条 社区配建设施标准
考虑到社区配建设施以配建为主,建议各类设施采用合建的方式,建设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达到综合效益化、避免资源浪费的目的。
本次专项规划标准社区设施配建标准如下表所示:
表 4-2: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配置标准一览表
注:社区体育设施相应面积指场地面积,应尽量与公园绿地小广场合建
第22条 不同类型社区折算系数
根据社区的不同类型,进行社区配建设施建设的差异化建设,避免设施浪费,以符合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的发展。
表 4-3:不同类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指标折算系数表
第23条 不同类型社区配建设施建设标准
表 4-4:不同类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注:各类设施需同时满足千人指标及建筑面积标准,社区体育健身设施面积为场地面积。
第五章(略),如需了解详情,请登陆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查看。
第六章 独立占地设施可达性分析标准
第29条 各类独立占地设施可达性分析标准
考虑到各类设施的主要使用人群不同,则各类设施的 10 可达性分析标准以主要使用人群的出行能力进行制定。
本次专项规划以不同年龄段居民每步行、自行车出行能力作为分析设施可达性的速度。
根据各类设施的可接受到达时间分析可知,因除了 12-18 岁人群主要出行方式包含步行和自行车两种,其他年龄段通常不使用自行车作为主要出行方式,故分析居民出行能力时,除 12-18 岁人群为步行和自行车两种,其他人群皆只分析步行能力。
图 6-1:不同年龄段居民每步行、自行车出行能力分析
根据各年龄段每的步行或自行车出行速度乘以 10 出行时间,则可得出各类设施的 10 可达性分析标准:
图 6-2:各类设施的标准图
第30条 设施可达性分析标准及分析方法
根据本次专项规划的设施可达性分析标准,对各类独立占地的设施进行可达性分析,考虑到各类设施的主要使用人群不同,同时也考虑到城市各区域功能的不同,为防止设施资源的浪费,根据各类独立占地设施的不同特性,采用不同的设施可达性分析计算方法。
基础教育设施、农贸市场、公园绿地、公共停车场主要针对的是中心城区范围内居住用地上的人群,则设施可达性的计算方式为:
其他基础服务设施,如公厕,主要针对的是中心城区内的所有人群,则这类设施的可达性计算方式为:
第七章 独立占地设施可达性情况
第31条 现状独立占地设施可达性评价情况
赣州市中心城区各类设现状施可达情况的整体评价:
表 7-1:赣州中心城区现状各类设施可达情况一览表
根据 GIS 软件对现状独立占地设施进行 10 可达性分析评价后,得出:
1、总体上来看,河套老城区是赣州中心城区各类设施 10 可达性相对较好的区域,现状设施较为完备;此外赣县老城区、南康老城区的设施可达性也较好,外围的乡镇、工业园区设施可达性较差。
2、从行政区域上来看,章贡区各类设施可达性较好,经开区、南康区、赣县区可达性稍显不足,蓉江新区由于为新成立的城市新区,尚处于开发建设状态,现状各类设施可达性较差;
3、从各类设施角度上来看,基础教育设施、绿地公园小广场可达性较好,农贸市场、社会停车场、公厕可达性稍显不足。
第32条 控规独立占地可达性评价情况
赣州市中心城区各片区控规各类设施规划可达情况的整体评价:
表 7-2:赣州中心城区各类设施规划可达情况一览表
根据 GIS 软件对规划独立占地设施进行居民可接受时长的可达性分析评价后,得出:
1、总体上来看,以居住、商业为主导功能的片区各类设施的可达性较好,以工业、产业为主导功能的片区各类设施可达性稍显不足;城市核心组团的各类设施可达性较好,城市边缘组团的各类设施可达性稍显不足;
2、从行政区域上来看,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南康区各类设施可达性较好,赣县区可达性稍显不足;
3、从各类设施角度上来看,公共停车场、绿地公园小广场、公厕、初中可达性较好,小学、农贸市场、幼儿园可达性稍显不足。
第八章 独立占地设施优化布局建议
第33条 中心城区独立占地设施优化布局建议
表 8-1:中心城区独立占地设施优化布局一览表
章贡区近期幼儿园建设计划图
章贡区近期小学建设计划图
章贡区近期初中建设计划图
章贡区近期农贸市场建设计划图
章贡区近期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图
章贡区近期公园、绿地、小广场建设计划图
章贡区近期公厕建设计划图
蓉江新区近期幼儿园建设计划图
蓉江新区近期小学建设计划图
蓉江新区近期初中建设计划图
蓉江新区近期农贸市场建设计划图
蓉江新区近期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图
蓉江新区近期公厕建设计划图
蓉江新区近期公园、绿地、小广场建设计划图
34条 经开区独立占地设施优化布局建议
表 8-2:经开区独立占地设施优化布局一览表
经开区近期幼儿园建设计划图
经开区近期小学建设计划图
经开区近期初中建设计划图
经开区近期农贸市场建设计划图
经开区近期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图
经开区近期公园、绿地、小广场建设计划图
经开区近期公共厕所建设计划图
第35条 南康区独立占地设施优化布局建议
表 8-3:南康区独立占地设施优化布局一览表
南康区近期初中建设计划图
南康区近期幼儿园建设计划图
南康区近期小学建设计划图
南康区近期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图
南康区近期公厕建设计划图
南康区近期公园、绿地、小广场建设计划图
南康区近期农贸市场建设计划图
第36条 赣县区独立占地设施优化布局建议
表 8-4:赣县区独立占地设施优化布局一览表
赣县区近期幼儿园建设计划图
赣县区近期小学建设计划图
赣县区近期初中建设计划图
赣县区近期农贸市场建设计划图
赣县区近期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图
赣县区近期公园、绿地、小广场建设计划图
赣县区近期公厕建设计划图
第九章 近期行动计划
第37条 近期建设社区行动计划
表 9-1:中心城区近期社区配建设施标准一览表(单位㎡)
第38条 独立占地设施近期行动计划
表 9-2:中心城区独立占地设施近期行动计划总表
第十章 规划实施措施及保障
第39条 与各片区控规的衔接
本次专项规划的研究内容分为社区配建的设施及独立占地的设施。控规是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在统筹考虑近远期利益的基础上,对分区内各片区的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配建设施、道路交通和城市设计等方面作出的详细规定。与控规相比,本次专项规划更加侧重于各社区配建服务设施及小学、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以独立占地为主的设施的布局研究。本次专项规划研究的各项设施仍需要各片区控规进行落实及管控。
1、对于独立占地设施的衔接
针对中学、小学等需要独立占地的设施,本次专项规划建议新增的设施位置,建议各片区控规进行吸收采纳。针对幼儿园、农贸市场、公厕、公共停车场等可以与其他设施进行合建的设施,本次专项规划建议新增的设施位置,现状周边仍有空余空间的,建议各片区控规进行吸收采纳,没有空余空间的,建议控规提出以合建或配建的形式进行优化调整。
2、对于社区配建设施的衔接
建议各控规参照本次专项规划的要求对这类设施的设置要求进行明确,有条件的区域可规划独立用地进行集中建设,如邻里中心、独立占地的社区服务中心等,没有条件的区域应提出相应的配建要求。建议各社区配建设施在控规中尽量进行集中设置,以达到节约土地、方便管理、发挥集约效应的目的,如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可以包含本次专项规划中的所有或部分社区配建设施,一个社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包含多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但所有社区配建设施规模均需满足本次专项规划的要求。
第40条 对于中心城区各片区社区配建设施的规划建议
1、针对老城区
建议充分利用棚户区改造的机遇,完善社区配套服务用房,有条件提供独立用地的建议提供独立用地进行集中建设,或利用棚改腾退出来的用地进行其他设施建设时提出相应的配建要求,如果社区辖区范围内没有可用于社区管理与服务用房的建设时,建议各控规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现状则应充分利用现有房屋进行改建或租赁房屋进行办公。
2、针对新城区
各片区控规应按照本次专项规划的要求,对各社区配建设施的位置进行明确,由于本次专项规划各社区配建设施的面积均为下限值,因此有条件的社区,可根据社区范围内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的情况,对各社区配建设施建设标准适当放宽,并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设置多个同一类型的社区配建设施。
3、针对未来新建城区
各片区控规应根据本次专项规划社区的划分及社区便民设施的规模要求,为方便社区便民设施的使用,建议配建设施于一个地块内统一建设,并在建设要求中明确要求社区配建设施应临街设置。
第41条 建设步骤及配套措施
1、对于社区配建设施
近期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根据行动计划的要求,着重加强已建成新城区的社区划分及功能的完善,根据其经济条件的改变,逐步调整社区划分,完善社区配建设施内容。老城区随着旧城更新改造及棚户区改造的实施,优化调整现有社区划分不合理的地方,逐步完善现有社区功能,寻找空间改善现有社区办公条件。近期新建城区考虑到近期人口难以形成规模,建议预留好社区各项配建设施的建设空间,用地出让时社区配建设施应作为用地出让附加条件,由开发商承建,并明确社区配建设施的权属,并且要求社区配建设施与楼盘同时开工、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远期逐步改进已建区域的社区建设。按照本次专项规划规定的社区人口规模及用地规模划分社区,合理的布局社区配建设施。
2、对于独立占地设施
根据行动计划,近期应着重建设已建成新城区的各项设施,根据各控规的要求进行建设。对于老城区,则应重点改善现有各项设施的条件,如部分学校可利用棚户区改造的机遇对学校进行扩建等;同时,对于老城区内不完善的各类设施也应逐步进行完善。近期应根据本次规划的近期行动计划,形成城市的建设计划,并由各主管部门按计划进行建设。
远期逐步优化已建成区内的各项独立占地设施,未来新建城区设施应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
第42条 组织保障
1、组织形式
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独立占地的设施以政府投资建设为主,幼儿园、公厕等可与其他设施合建的项目,可作为地块出让附加条件要求进行建设。社区配建设施建议政府与社会非盈利组织(NPO)合作、以准市场的模式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的新模式,运用经济方式和经济手段,并与其他手段相配合以达到增进社区公共福利的目的,从而获得更多高效服务。
2、运行与管理模式
准市场化经营方式。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较为节省资源、效率较高的社区公共服务产业化运营的方式,同时也是便于统筹社会公共财产或社会福利资产的合理管理方式。
3、组织领导
建议由各区政府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次专项规划的近期行动计划,结合具体项目分别成立专门实施推进组,运用好社会公众、专家技术团队、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将更新项目的推进实施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共建共治共享。
第43条 推广建议
针对社区配建设施,建议结合本次赣州城市设计试点、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作及社区规划师制度的实施,加强社区宣传,提高社区参与度和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社区发展。做好社区“公共服务便捷化”方面工作的宣传,以座谈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推动社区参与发展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社区发展。建议采用社区试点的方式,各区分别选取若干社区进行社区配建设施建设试点,制定优化实施方案,总结项目实施经验,选取具有推广意义的项目,采取分批次、分类型的方式逐步扩大社区配建设施优化项目推广的试点范围,并最终能够实现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在中心城区的全覆盖。
针对独立占地设施,建议由各区政府以多元形式展示建设计划及建设成果,展现设施完善前后公共服务的提升与变化,宣传更新经验,加强公众知晓度,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44条 资金保障
通过多方面筹措建设资金,合理安排,分阶段、分重点推进 10 便民生活圈设施的实施。根据本次专项规划的行动计划,充分衔接各区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并纳入财政预算,优先保障建设条件成熟、重要性强且紧迫的项目资金,确保政府投资资金安排合理到位,同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杠杆效应,带动社会资金投入。
第45条 政策支持
建议对《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交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修正,对社区配建设施的建设标准、建设模式等根据本次规划的要求做出必要的调整,以保证社区配建设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使用更加便捷。
第46条 实施措施
探索多元化的实施模式:一是结合土地出让“招、拍、挂”,由规划管理部门将这些要求整合到地块设计条件当中,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将社区配建设施建设作为出让土地的前置条件;二是政府主导建设,费用均摊。即由辖区政府建设,各地块开发企业、单位等按建设面积均摊所需配套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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