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好消息!赣州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啦,相关办法已出炉!
好消息!
赣州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啦
相关办法已出炉!
为确保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出台《赣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明确了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适用范围、使用原则和程序,加快推进小区加装电梯这项惠民工程。
《办法》规定
加装电梯申请使用的维修资金额度
不得超过业主分户维修资金账户余额
采用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两种方式
筹集加装电梯所需费用的
合计额度不超过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扣除政府奖补后的
个人分摊金额
资料图,图文无直接关联
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哪些小区可以申请?
根据办法,凡市中心城区已建立了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在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1日(即赣市府办发〔2019〕6号文件有效期内)完成电梯加装,并通过财政奖补审核后,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建设者根据小区物业所属区域,向所属区域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章贡区辖区内的
向章贡区房管局申请
联系电话8199645
赣州经开区辖区内的
向赣州经开区房管所提出申请
联系电话8372091
资料图,图文无直接关联
Q:申请程序
A:一、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通过财政奖补审核;
二、由建设者组织相关业主签署同意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筹集加装电梯费用意见书》;
三、建设者向所属区域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提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
四、各区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接到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审查核定,资料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申报资金拨付;
五、资金管理中心在收到各区资金拨付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Q:申请材料
A:申请材料包括业主讨论通过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筹集加装电梯费用意见书》《赣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财政部门已签署意见的《赣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申请表》(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小编要提醒大家的是
一定要注意申报时间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完成后
相关业主同意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筹集
扣除政府奖补后个人分摊金额的,
由建设者在财政部门
同意奖补之日起3个月内
向各区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集中拨付维修资金,
不予受理!
因维修资金的特殊性,使用后需要续交
为保障小区今后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因加装电梯使用维修资金后,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的30%的业主,应当按规定进行续交,并应在维修资金拨付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续交,续交标准按当时的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执行。相关业主未在规定时间内续交维修资金的,所涉及的楼栋不得再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新闻知多点
采用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两种方式
筹集加装电梯所需费用的
合计额度不超过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扣除政府奖补后的
个人分摊金额
那政府奖补有多少呢?
根据7月29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
《赣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
章贡区奖励补助标准为20万元/台,奖励补助资金由市级和章贡区财政各承担50%。
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财政资金奖励补助标准和具体办法由各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奖补资金由各区承担。
《章贡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奖励补助办法》规定
对章贡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财政资金奖补标准为
每台20万元
适用范围
该《办法》奖补坚持“事后申领、集中拨付”原则。适用范围包括在《赣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文件有效期内(2019年8月1日-2021年8月1日),按照要求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意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的加装电梯项目,或者在上述文件有效期内,按照要求取得加装电梯联合会审同意意见书,并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意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的加装电梯项目。
申领程序
在申领程序上,该《办法》规定,申请人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意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后,可向章贡区住建局提出财政奖补申请,章贡区住建局审核同意后报送章贡区财政局复核,复核无异的项目拟给予财政奖补。
然后,章贡区财政局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汇总上一季度审核通过的财政补贴申请情况,按照市区两财政补贴分摊比例上报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将市级财政应负担的奖补资金拨给章贡区财政局。章贡区财政局将全部的财政奖补资金拨付至章贡区住建局,最后由章贡区住建局拨付至申请人共同确认的收款账户内。
该《办法》要求,申请人(或社会资本方)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等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除追回骗取的资金外,还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财政局也将会同市住建局等部门,对奖补申领和发放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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