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赣州蓉江新区2019年安居扶贫工作方案》(赣蓉精扶字〔2019〕4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对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非D级有人居住的土坯房由乡镇统一组织实施改造提升,对建档立卡困难户(人均面积不足15㎡的)或者D级危房户或者无房户,按照农户自愿申请原则,由镇与申请人签订预拆迁协议书,由区统一安排过渡房
近日,有关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的留言“我家在蓉江新区潭东镇迳背村,我记得党和政府说过不让一个贫困户在危旧土坯房里奔小康,特此想问一下,我家的土坯房能不能新建住房,改善一下居住条件。”已获得赣州蓉江新区党政办公室 回复。详情如下:
赣州蓉江新区党政办公室 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赣州”平台上反映的“蓉江新区如何建新房”问题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在迳背村老坑组,房屋为土坯房。经鉴定,您居住的土坯房为B级房屋,属于安全房屋,与您所述危房不符。按照区域划分,您居住的房屋位于赣州绕城高速以北区域,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根据《赣州蓉江新区2019年安居扶贫工作方案》(赣蓉精扶字〔2019〕4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对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非D级有人居住的土坯房由乡镇统一组织实施改造提升,对建档立卡困难户(人均面积不足15㎡的)或者D级危房户或者无房户,按照农户自愿申请原则,由镇与申请人签订预拆迁协议书,由区统一安排过渡房。因此,您户暂不能新建房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9-11-07 15: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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