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于都县、兴国县、宁都县、赣县区、鄱阳县、修水县、都昌县等7个县(区)经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评估检查,符合贫困县退出标准,拟按程序退出贫困县序列。
关于于都县等7个县(区)
退出贫困县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于都县、兴国县、宁都县、赣县区、鄱阳县、修水县、都昌县等7个县(区)经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评估检查,符合贫困县退出标准,拟按程序退出贫困县序列。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91-86770711,邮箱:jxskhpgc@163.com。
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6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