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赣州蓉江新区城市建设的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蓉江新区城市规划,拟征收潭东镇桥兰(蓝)村部分的集体土地。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
关于赣州蓉江新区武陵大道(芦箕段)
项目征收上地告知书
根据赣州蓉江新区城市建设的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蓉江新区城市规划,拟征收潭东镇桥兰(蓝)村部分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用途
征收上地用途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等项目用地。
二、征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于潭东镇芦箕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三、征地权属单位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一)士地面积:约141.64亩(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征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六、安置政策
七、实施单位
八、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7月2日。
九、其他事项
(一)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二)本告知书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三)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或青苗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凭有关合法的权属证件或其他合法资料,及时向绩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申请权属纠纷处理。
特此告知
附件:征收土地红线图
登记单位: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人民政府
登记地点: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东坑村桐子塘
联系人员:傅声华
联系电话:0797-6582018
赣州蓉江新区武陵大道(芦箕段)项目征收土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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