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江西国土资源交易网获悉,2020年06月24日,赣州第一高楼“赣州之星”G15地块挂牌!
由江西国土资源交易网获悉,2020年06月24日,赣州高楼“赣州之星”G15地块挂牌!
赣州之星主楼建筑高度不小于320m(功能层屋面高度,不包括屋顶构架)!加上屋顶构架后,高度还会上升,赣州之星有机会成为江西高楼!!!
章江新区G15地块
该地块面积63727.6㎡,土地用途为商务、商业用地,土地年限为40年,容积率FAR≤5.6,建筑密度D≤45%,绿地率GAR≥30%,起始价35687.4万元,起始楼面价约为1000元/㎡。地块将于2020年07月17日上午09:00开拍。
2.宗地建筑高度(功能层屋面高度,不包括屋顶构架)不小于320米,打造成为集高端酒店、商务办公、企业总部、金融保险、文化创意、休闲购物于一体的城市高端中央商务区(CBD),应设置五星级酒店计容面积>4万㎡,酒店客房不少于300间,商务办公计容面积>13万㎡,非集中商业计容面积<5万㎡(不得设置大型集中商业),商业公寓计容面积<14万㎡(单套面积不超过60㎡,采用公建化立面)。其中,超高层主楼自持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含酒店4万㎡),且必须整体运营,自竣工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3.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买申请。本次出让竞买人或竞买人的实际控制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②有不少于1个超高层项目开发经验(300米以上,需提供竣工验收或建成投入运营证明材料);③近十年来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为《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④近十年来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为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联合发布的中国“文化企业三十强”企业。竞买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具备上述条件的,视同竞买人具备上述条件,具有竞买资格。上述资质条件材料由竞得入选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并出具确认函,若经审定不符合上述条件,则竞买结果无效,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
4.竞买人必须一同竞得本次一同公告的章江新区G15地块、蓉江新城RJ02-B14-01地块、蓉江新城RJ03-B03-01地块、沙石组团SS01-06-03地块、沙石组团SS01-06-05地块,不接受上述任意一宗地的单独竞买申请,竞买人若放弃其中任意一宗地的竞价,则视为放弃所有宗地的竞价资格,未一起竞得该五宗地的,宗地竞得结果无效,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
5.章江新区G15地块基础开挖全面完工前,配套的3宗住宅用地商品房预售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50%;基础开挖完工后,配套的3宗住宅用地商品房预售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70%;G15地块建设整体进度达到正负零以上后,方可全部销售配套3宗住宅用地的商品房。超高层主楼在获取施工许可证后48个月内建成封顶,每延迟一个月须向政府交纳2000万元人民币进度滞后罚金。建立配套住宅用地商品房销售资金监管账户,G15地块及配套住宅用地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比例为30%,由政府相关部门实施监管,专项用于G15地块建设及本项目建设。
地块标注性建筑采用“一主一辅”或“一主两辅”的组合方式,标志性主楼建筑高度不小于320m(功能层屋面高度,不包括屋顶构架),标志性辅楼建筑高度不小于180m,其他建筑高度不大于60m,具体建筑高度控制区见附图。采用“一主一辅”组合方式,标志性主楼和辅楼位置不得调整,采用“一主两辅”组合方式,标志性辅楼可根据方案调整位置,并突破附图中60m限高区域,高度分界线可以有正负10m的调整区间。
G15地块建设布局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充分考虑未来轨道交通站点的建设,预留与轨道交通站点的无缝衔接。
在2019年04月24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赣州市中心城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批前公示。在G15地块周边规划中,将在与既有建筑形态、高度进行高效对接的基础上,新建城市高层地标,整合十龙聚龟片区的建筑空间,打造城市核心建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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