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11月09日,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赣州横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布。
2020年11月09日,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赣州横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赣州横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赣电发展〔2020〕49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赣州市蓉江新区用电负荷发展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2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江西省政府令第236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电网项目管理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17〕589号)、《江西省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2019—2024年)》及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本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报告,同意建设赣州横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2020-360000-44-02-026940)。
项目单位为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经开区、蓉江新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 建设横岭220千伏变电站,建设2台18万千伏安主变;220千伏出线4回,110千伏出线4回,10千伏出线18回,装设6组8兆乏低压并联电容器及4组10兆乏低压并联电抗器。
2.赣州横岭配套燕丰220千伏变电站保护改造工程。
3.建设赣州西-横岭220千伏双回路线路,新建线路2×27.21公里,其中电缆段总长2×8.01公里,导线采用1×2000平方毫米截面电缆,架空段线路总长2×19.2公里,导线采用2×630平方毫米截面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
4.建设燕丰-潭东I、II线改接入横岭220千伏变电站电缆线路,新建线路2×3.3公里,导线采用1×1600平方毫米截面电缆。
5.建设配套通信、保护等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3022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04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电缆工程的建设资金由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与地方政府共同承担,资金承担比例为各承担50%。地方政府承担的资金部分不计入输配电价。
五、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工程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招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文件附件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60000202000030号)、《关于横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请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及管理措施、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向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备案。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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