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三年时间,在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市现有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36295户(其中2021年14009户、2022年13079户、2023年9207户),完成改造面积478.42万平方米(共中2021年180.35万平方米、2022年176.97万平方米、2023年121.1万平方米),资金需求约2
“耕者有其田 居者有其屋”
住上宽敞明亮的房屋
是不少人的梦想
近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
《赣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赣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具体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
划重点了
城市棚户区改造
改造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在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市现有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36295户(其中2021年14009户、2022年13079户、2023年9207户),完成改造面积478.42万平方米(共中2021年180.35万平方米、2022年176.97万平方米、2023年121.1万平方米),资金需求约240.9亿元。
改造范围
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棚户区、主要改造老城区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主要有以下几类:
改造方式
1.城市棚户区改造要因地制宜,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综合整治等多种方式,同时,要注重旧住宅区有机更新、旧住宅性能充分利用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居民安置采取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安置住房采取原地重建和异地建设相结合。对因规划限制、资金筹措困难等原因,近期难以征收拆除的棚户区房屋,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为重点,对现状实施综合整治(包括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及环境综合整治等)。
2.对棚改腾退出来的土地,结合城市规划,主要用于开发建设、安置房建设、经营性场地建设,对一些开发价值不高的可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
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及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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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工作目标
力争用3年时间改造完成建成于2000年底前需改造的老旧小区。2021年,新开工并基本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137个,涉及住户33735户;2022年,新开工并基本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347个,涉及住户43663户;2023年,新开工并基本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269个,涉及住户43286户。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全面完成所有需要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
改造任务
一、改造对象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近5年未实施综合改造且今后5年不会纳入规划征迁改造范围的城镇老旧小区。
建于城市或县城范围外国有土地上的工矿企业等集中住宅区和建成于2000年底后(但不得超过2005年底,下同)又亟需改造的住宅小区可逐步纳入改造计划。
二、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各地要对照国办发〔2020〕23号文件要求,明确老旧小区改造类别,合理确定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和改造标准。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鼓励以街道或社区为单元,大力推行区块化改造模式,按照连线成片改造原则,结合背街小巷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将相对集中或相邻成块的老旧小区整合打包,实现片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打造10生活圈。
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计划任务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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