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经研究,原则同意《贡江北大道联发地产东侧小游园项目建议书》基本建设方案。
赣县区发改投资字(2021)4号关于贡江北大道联发地产东侧
小游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贡江北大道联发地产东侧小游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赣县区城市管理局: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贡江北大道联发地产东侧小游园项目建议书的申请》(赣区城管文[2021]6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经研究,原则同意《贡江北大道联发地产东侧小游园项目建议书》基本建设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贡江北大道联发地产东侧小游园项目
二、项目建设业主: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赣县区贡江大道与狮子岩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涉及联发地产东侧、托养中心东侧两个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2792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绿化面积24962平方米,人行道2412平方米,停车位290平方米,排水沟620米,步道290米,以及其它相关附属工程。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为342.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7.47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29.16万元,预备费16.33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七、请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招标事项核准手续,并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和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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