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受理了赣州市章贡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桃源溪临时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申请。根据《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2年 3月3日至2022年 3月11日
赣州市章贡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桃源溪临时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批前公示
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受理了赣州市章贡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桃源溪临时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申请。根据《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2年 3月3日至2022年 3月11日(7个工作日)。
赣州市章贡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桃源溪临时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用地预审与选址公示说明
赣州市章贡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桃源溪临时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的建设对改善基础设施的现状,强化和提高城市的服务功能,消除污水对环境的污染,改善投资环境,加快赣州市水东片区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促进赣州市章贡区水东片区乃至整个章贡区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桃源溪临时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桃源溪临时污水处理厂红线内的生产设施,辅助设施以及配套的供配电、自控、通信等,不含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0.8万m3/d。
桃源溪临时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位于章贡区水东镇沿垇村,位于拟建七里路南侧,贡江北岸,京九铁路以东,七鲤古镇以西。申请用地总规模为0.3185公顷,其中涉及允许建设用地0.3185公顷。
该项目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基本农田,项目选址位于河道管理范围线以外,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意见。
项目评估区范围内无采矿权、探矿权和矿产地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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