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3·15”来临之际,赣州市“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赣南日报社问政赣州平台)根据“共促消费公平”这一主题,今起陆续推出“那些‘消费坑’,你遇到过吗?”系列报道,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正确维权。
在“3·15”来临之际,赣州市“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赣南日报社问政赣州平台)根据“共促消费公平”这一主题,今起陆续推出“那些‘消费坑’,你遇到过吗?”系列报道,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正确维权。
今年2月9日,王先生在信丰县康莱博酒店预订了婚宴酒席,举办日期是2022年5月21日。按照酒店方的要求,王先生付了3000元定金。之后,由于个人原因,王先生打算推迟婚期,因此找到酒店希望能退回定金。
酒店工作人员回复称,王先生交付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且酒店给他开具了收款收据。根据酒店规定,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予退还的,但可以作为住宿或餐饮消费使用。
3月1日
与酒店交涉无果后
王先生认为是酒店在为难自己
他在赣州市“五型”政府建设
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
(赣南日报社问政赣州平台)
发帖投诉
认为自己没有给酒店带来任何损失
酒店应当全额退还3000元钱
3月7日
经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协调
酒店方最终退还给了王先生
2000元现金和1000元消费卡
对于这个处理结果
王先生:接受协调,感谢“问政赣州”
王先生接受赣南日报全媒体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接受,并感谢“问政赣州”网络平台及时受理转发,促使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介入,最终把这件事妥善处理好了。
酒店方:接受调解,和气生财
酒店方一名谢姓收银员则称,王先生单方面违约,按照规定,酒店有理由拒绝退还,但出于和气生财,加上有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中调解,所以,他们作出了让步。
这样的事情
相信日常生活中不少人都遇到过
就王先生这件事
那到底是哪一方更有理?
3月8日下午
记者就此采访了
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培强
邱培强律师认为:
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在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支付方违约了,对方也要退还。而“定金”则是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实际交付定金时,定金合同就已经成立了。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在王先生一方先违约的情况下,酒店拒绝退回定金是无可厚非的。
对此,邱培强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因为它不仅代表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承诺,同时也是保障双方的利益。所以,在交付定金或订金时,一定要看清、分清,切莫因此而引出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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