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大广高速南康至龙南段设站收费的函。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大广高速南康至龙南段设站收费的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大广高速南康至龙南段设站收费的请示》(赣交财务字〔2022〕17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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