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有关网友咨询“商品房空置6个月以上物业费如何缴纳”,官方回复来了。
近日,有关网友咨询“商品房空置6个月以上物业费如何缴纳”,官方回复来了。
网友具体留言:
章贡区“五型”办 回复:
网友:
收到您在《问政赣州》栏目上反映“商品房空置6个月以上物业费如何缴纳”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处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赣市价价字[2017]44号)第九条 “开发建设单位送达书面交付通知后,物业买受人在限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关交付手续的,视为交付,其物业服务费由物业买受人交纳”和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方式由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为此您反映的“商品房空置6个月以上物业费”应按以上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章贡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8日
回复时间2022-10-08 17: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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