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通知,自2月1日起将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扩大到含赣州综合保税区在内的全国24个综合保税区。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通知,自2月1日起将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扩大到含赣州综合保税区在内的24个综合保税区。这是赣州经开区减税降费以来获得的又一大政策红利,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企业管理效能,发挥区域产业聚集功能提供了有力支撑,将有力推动我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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