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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3户!2023-2024章贡区棚改计划出炉!

赣州官方实播台2023-02-22 10:27:20

章贡区棚户区改造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4年)

   为深入推进我区城市功能和品质提升行动,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居住条件,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目建设“四大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1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规划先行,分步实施。按照“规划一块、实施一块,成熟一块、推进一块,核算一块、改造一块”原则,在先行确定安置点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市、区国有资产在同一地块并具备条件的一并纳入征收范围,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改造工作。

(二)政策引导,尊重民意。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突出改善民生,采取多种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在得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以人为本,依法征收,公开公平公正。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坚持改造与完善城市功能配套相结合,合理界定改造范围。同步规划、同步施工,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对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加固、完善配套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和城市改造区域内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四)分类指导,统筹安置。坚持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做到规划设计通盘考虑,政策措施相互衔接,征收安置统筹安排。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立足就近、就地安置原则。

二、工作任务

2023-2024年计划实施河套老城区及水东、水西、沙石、章江新区等改造地块,涉及征收房屋户数9403户,135余万平方米(详见附件2)。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有关镇(街道)成立征收工作推进组,根据改造地块划分为若干个推进小组;

2.组织征收工作人员专题培训,学习方法程序、掌握政策法规、熟练政策运用;

3.有关镇(街道)制定各地块征收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安排;

4.对各改造地块具体范围及界址进行复核确定;

5.初步确定各改造地块返迁安置地点,并提出初步规划意见;

6.编制改造项目财务收支计划,落实棚改资金;

7.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单位)联系对接,落实项目启动及运作资金;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对接,进行项目融资运作,获取融资贷款指标;

8.积极为棚户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9.收集整理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所涉法律法规政策。

(二)房屋征收阶段

1.组织各改造地块征收工作推进小组召开部署会,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入户调查等工作,收集被征收户相关资料;

2.对被征收房屋进行测绘;

3.做好无证房屋及房屋性质、用途的甄别鉴定工作;

4.对各地块推进组征收补偿工作进行审查审核;

5.分地块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6.选择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7.分地块组织签订协议;

8.协调市相关部门,做好改造范围内市政、绿化、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迁移工作;

9.协调处理征收过程中的一些难点节点问题;

10.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11.提供各改造地块产权调换地点、需安置的户型、面积、套数;

12.办理返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立项手续;

13.做好已征收土地的收储及供应工作;

14.及时处理征收过程中的涉法涉诉问题,做好征收工作中的信访维稳工作。

(三)棚改后续阶段

1.组织各地块推进组对征收工作资料进行收集建档;

2.做好各地块征收扫尾和用地清场工作;

3.对已征收完成地块进行资金审计;

4.确定各改造地块返迁安置房用地,启动返迁安置房规划设计和审核工作,对完成征收地块立即启动返迁安置房建设的勘探和施工设计、评审报建等工作;

5.及时协调办理各改造地块规划建设手续;根据各地块征收、安置情况,协调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6.提出各改造地块市政及配套设施建设计划。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有关镇(街道)、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棚改攻坚行动,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

(二)强化统筹调度。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详见附件1)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棚改工作,及时协调和解决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确保按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改造目标任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正面宣传、政策引导,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强化督促检查。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要加强对政策落实、质量安全、资金使用、建设进度的检查督导。对年度任务完成较好的镇(街道)、部门(单位)给予及时奖励;对工作滞后的,要采取通报、提醒、督办、约谈等措施,督促工作进度。对在棚改工作中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章贡区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区府办字〔2021〕4号)自行废止。

附件1

章贡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及职责分工调整

指 挥 长:刘志怀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吕浩泳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何选明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黄继苹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黄小波 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局长

江文元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信访局、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委、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住保中心、区国资办、建兴控股集团、区建投公司、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市公安局章贡分局、赣江街道办事处、解放街道办事处、东外街道办事处、南外街道办事处、章江街道办事处、水南街道办事处、水东镇人民政府、水西镇人民政府、沙河镇人民政府、沙石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副县级领导的,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规划建设组、征地拆迁组、保障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吕浩泳

常务副组长:何选明

副组长:曹建明、刘寅超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住保中心、区棚改办、区建投公司

工作职责:负责章贡区棚户区改造对内对外事务的综合协调;负责编制章贡区棚户区改造宣传方案;编制政策宣传资料;组建宣传报道工作组;安排宣传员开展宣讲;加强网络宣传报道及监管;协调市、区两级新闻媒体,全程宣传报道章贡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日常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各种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

)规划建设组

组 长:黄继苹副组长:刘永诚、曹建明、张琼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建投公司、区住保中心工作职责:负责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地块有关规划建设的报建审批;返迁安置房建设用地选址;指导和组织返迁安置房建设;牵头组织界定改造地块具体征收范围;做好已征收土地的收储及供应工作;提出改造地块土地出让计划。

征地拆迁组

组 长:江文元副组长:李胜春、曹建明

成员单位:区住保中心、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建投公司、赣江街道、解放街道、东外街道、南外街道、章江街道、水南街道、水东镇、水西镇、沙河镇、沙石镇。

房屋征收组分镇(街道)下设10个房屋征收推进组。工作职责:负责编制章贡区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工作计划;制定征收安置政策;以镇(街道)为单位组建征收工作推进组并组织征收工作人员培训;按程序办理征收有关手续;界定各改造地块具体征收范围;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改造范围内管线拆搬迁相关事项;调度推进征收安置工作;指导征收安置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对各地块推进组征收补偿工作进行审查审核;会同城管部门做好违法违规建设清理整治工作。

(四)保障组

组 长:吕浩泳常务副组长:黄继苹、黄小波副组长:孔祥民、李荣慧、张昊骅、陈晓春、叶斌

成员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信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建兴控股集团

工作职责:负责对章贡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服务和支持;做好章贡区棚户区改造的风险评估工作;对棚户区改造期间的涉法涉诉问题依法及时处理;做好改造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协调区级融资平台建设,落实章贡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运作资金;编制综合改造项目财务收支计划;编制改造地块项目可研报告并立项报批;制定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来源: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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