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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楼市平稳发展 宏观调控已显成效

——房管局:十一期间房价将持续走稳

赣州市房管局  作者:白芒  2013-09-27 10:34

[摘要] 随着国家多项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尤其是“国五条”的出台,近年“高烧”的全国房地产市场逐渐“退烧”,赣州中心城区商品房市场也逐渐向理性回归,房产宏观调控已显成效。据房管局数据,赣州中心城区目前房源供应充足,“金九银十”期间房价将持续走稳,不会出现大幅波动。

三、监管措施创新,积极稳控房价

在房地产市场监管上,赣州房管部门创新监管措施,推出新举措,在密切监控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的基础上,采取“疏”、“堵”结合的多项措施,积极稳控房价

强化商品房预售监管,适时调整商品房预售准入门槛。在目前商品房可售房源充足的情况下,提高申请预售的商品房建设进度要求,使新增房源有序推出;在出现房源不足的情况下,在国家法律框架内降低申请预售的商品房建设进度要求,以加快房源市场供应,维护市场供需平衡。

加强信息公示,发动群众参与打击炒卖期房行为。通过增强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透明度和准确性,让广大群众清楚了解各楼盘的实际销售情况,对开发企业捂盘惜售、人为制造房源紧张、协助炒卖期房等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商品房退房原价销售公示制度,让全民参与到打击炒卖期房的行动中来。

设立普通商品住宅价格涨幅红线,确保稳控房价。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对房价的稳控,赣州房管部门针对不同房源采取区别对待的措施,对面向高收入人群的高端住宅,其价格由市场调节;对144-180平方米的大户型住宅,采取提供指导价的原则进行合理引导;对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宅,其定价、调价必须通过房产、价格部门审核、审批,以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宅价格涨幅低于GDP增幅为红线,确保稳控房价。

四、严厉打击炒卖期房,净化房地产市场

近三年来,赣州市积极落实宏观调控政策,通过加强预售及预售资金的监管,坚决打击捂盘惜售行为,加大对商品房成本公示等措施,确保信息公示的透明度和准确性,稳定市场预期,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房地产主管部门又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退房再销售行为,规定所有已售新建商品房退房后必须以不高于原成交价格对外公开销售,对多人申购的还须公开抽签确定购买人,通过以上方式规范退房行为,有效杜绝炒卖期房等非法交易行为,大大压缩了炒房客对期房的炒作空间,使房价逐步回归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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