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赣州官方实播台>  正文

手机看新闻

近241亩!将建重点项目!蓉江新区又一波拆迁来了!

赣州官方实播台2023-11-11 09:48:47来自江西省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关于赣州蓉江新区2023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赣州蓉江新区2023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于2023年10月16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赣土批字〔2023〕326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科研、文化、城镇道路、防护绿地等用地。

三、征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武陵村、新路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及征地面积

本次征收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武陵村下车八组,新路村上万组、新万组、崇埠组等四个村民小组的土地 ( 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土地面积240.9525亩。

五、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发〔2017〕1号)、《关于公布赣州蓉江新区各村(居委会)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赣蓉政字〔2020〕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安置政策

按《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发〔2017〕1号)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4日八、补偿登记在公告规定期限内,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属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到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九、争议处理

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章贡区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可在60日内向赣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批复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登记单位: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

登记地点:阳光•金色春城小区59栋036-1二楼

联系人员:张冲

联系电话:0797-8370391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