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缴存职工咨询:
“家里房子想装修,怎么提取公积金?”
今天就来为大家解释清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以上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几种情形里并不包括装修提取。因此,缴存职工家庭自住住房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又有职工要问:
住房大修和装修不是一回事吗?
当然不是。
大修自住住房是指自住住房被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房,需要对房屋进行修缮的行为。这里的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危房鉴定报告(危房鉴定等级为严重损毁)。
而装修是对质量合格的房屋进行的一种美化,装饰的行为。二者有本质区别。
来源:赣州公积金